Pingtung County, Taiwan, page #69

旭光發電廠為一座位在臺灣屏東縣琉球鄉的小型火力發電廠,供應小琉球島的電力。2011年5月,屏東縣林邊鄉至琉球之間的供電海底電纜完工啟用,島上穩定供電後電廠已停止營運轉為備役狀態。沿革民營時期屏東縣琉球鄉早年島上尚無供電業務時,居民大多皆以煤油燈、蠟燭等作為照明工具,而部分經濟能力較佳之鄉民自臺灣本島購買小型發電機,再將蓄電池充電,並對鄉民販售以利於鄉民的夜間照明。1964年,時任琉球鄉鄉長的陳上興向台電公司建議,將原裝設於恆春發電廠的柴油發電機移至琉球鄉。1965年初,琉球鄉第10屆鄉民代表主席蔡明福開始籌建琉球鄉第一座發電廠,廠內裝設50KW及25KW柴油發電機組各1台,編制員工3人,廠址位在中福村三民路上,廠房共計60坪大,同年3月發電廠正式完工,並開始供電,而這座發電廠被命名為旭光發電廠。當時,旭光發電廠的售電方式採包燈制度,計費方式以「一盞」和「一時」為單位,然而,因當時發電量不足,因此旭光發電廠所發出的電量供電範圍僅有琉球鄉白沙尾周圍,並且僅限夜間供電。一開始旭光發電廠為蔡明福個人所籌設的火力發電廠,但電力供給屬於公用事業,因此,琉球鄉公所即與蔡明福協調,將發電廠收歸公有,員工也改由鄉公所收編。鄉公所接管1968年4月,旭光發電廠產權正式讓售給琉球鄉公所經營。同年8月,琉球鄉公所向台灣電力公司申請農村電氣化工程,台電公司收到申請後,將該案歸類在第14期農村電氣化工程中,並對琉球鄉公所補助新臺幣95萬1,280元,後續更指派工程師前往琉球鄉協助裝設所有的高低壓配電線路、配電盤以及柴油發電機。該項擴增工程於1968年10月下旬完成,完工後,台電公司在指派人員協助實施安全線路檢查,確認安全無虞後即開始供電。當時臺灣省政府亦補助琉球鄉公所電氣化專款新臺幣116萬元。1968年12月,旭光發電廠再添購一部300KW的柴油發電機,然而當時琉球鄉每日供電時間仍只有9小時30分鐘,並且,供電時間分為三個階段:每天凌晨3時至6時,中午11時至1時,下午6時至11時。但當時供電時間時常不照這個規律進行,經常僅有供電約6個小時。1973年9月,旭光發電廠中原裝設的一部300KW柴油發電機組發生超載故障,台電公司聞訊隨即自臺灣本島撥借一部500KW柴油發電機組到琉球島上供緊急發電用。旭光發電廠由於初始便是以柴油作為該廠火力發電的主要燃料,而當時柴油價格與船運成本高昂,使得琉球鄉用電戶的電費曾從一度4元高漲至最高一度9元,造成鄉民生活不便,並增加負擔,然而發電廠方面仍難以調整財政頹勢的狀況。時任琉球鄉鄉長王海為改善此狀況,遂向屏東縣政府表示無力營運發電廠,希望台電公司能夠接管。. [read more]